邵院党通[2012]12号
关于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制定考评办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专项考评的通知》(湘组[2012]8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湘基办发[2012]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类指导、逐级考评,客观评价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开展情况,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着力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为推进我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考评内容
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以《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邵院党通[2012]2号)和省委、省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依据,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二)实施组织覆盖、支部活力、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和基础保障情况;(三)发展党内民主情况;(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情况;(五) 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评议情况等。
三、考评方法
(一)自查自评。各总支(直属支部)对照考评细则,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自查评分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总结等材料,应在2013年1月4日前报组织部。
(二)集中考评。采取听汇报、开展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集中考评。(1)查阅资料。对照考评细则,查阅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文件、方案、制度、台账、记录、凭证、档案等资料。(2) 开展民主测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测评。集中考评于1月8日以后进行。
(三)量化计分。采取100分制进行考评。其中,基础分90分,对所列考评项目实行减分计分法,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另设加分项目10分,对创新性工作视情给予加分,累计最多加10分。
(四)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考评分数在90分(含下限,下同)以上为“好”,80~90分为“较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五)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等挂钩。考评结果“较差”,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切实发挥考评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
四、加强领导
成立邵阳学院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工作小组,由党委直接领导。考评工作小组由组织部、党校、纪委、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学工部等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学校党委将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与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考评结果作为分类定级的依据,对基层党组织重新进行分类定级,明确晋位升级目标,形成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总支、直属支部要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项考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作出具体安排,做好迎接考评的相关准备。
附件:《邵阳学院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考评细则》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关于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的.doc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