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湘组[2014]103号)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化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将开展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报告事项:请按照修订及细化后的《报告表》内说明如实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化情况。
三、相关要求:
1、请至党委组织部网站自行下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A4,双面打印),按照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亲笔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报告表》封面签名处务必由干部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应将填好后的《报告表》装入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2、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为促进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进一步重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提高报告质量,要求填报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并签名。签名后的“承诺”页(见附件)与报告表一并装入信封并密封。
3、请各总支(直属支部)将本单位干部填好的《报告表》于1月24日上午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承诺”签名页
(附件从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版).doc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