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湘办发〔2017〕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湘纪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填报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个人报告表需报送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请领导干部本人要认真对照《规定》仔细填报,做到实事求是、应报尽报,由本人填写并签字。各二级党组织要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填写,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送。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所在党组织填报对象的报告表及汇总表报校纪委办公室518室,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1387392808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jcs5431781@126.com。
附件:
1.《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
2.《关于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
3.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报告表
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汇总表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