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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 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1-09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办公厅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中办发201712)和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认真做 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湘组2018112)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 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其中,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不需填报。

    二、报告内容: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提醒事项》(附件1)要求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2)的填报须知和说明,认真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三、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确保填报全面准确。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列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范围。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点强调纪律要求,扎实开展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率攻坚行动,确保准确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严格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填报2019 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请仔细阅读下发文件,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表不得有涂改。首次报告的领导干部(2018年度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应报告每一事项的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2)中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内容的,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并将填好后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装入信封密封后在信封上签名。各二级党组织将本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填好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于 1 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一办公楼503室),联系人:刘冬梅)。

    3.严明纪律,确保工作严谨规范。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省委组织部每年按照10%的比例集中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对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将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1:《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提醒事项》(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附件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