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和精神,为做好项目的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二、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各党支部、“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35岁以下党员教职工。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党组织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个,如没有符合候选对象条件,可以不推荐或少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厅局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实施意见》附件6《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按照《关于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邵院党字〔2018〕33号)合格评估标准,得分105分(含)以上且单项扣分值不超过50%。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中连续获得“优秀”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实施意见》附件7《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
(三)“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1.总体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作用突出。积极组织、参加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帮助同事、学生,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2.基本条件:
除符合第一项总体标准外,各类推荐对象应分别重点满足下列全部基本条件:
(1)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标兵: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工党支部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高;业务精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党务工作示范岗: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服从党组织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带头开展理论学习,经常性组织并参与党组织活动,表率作用明显;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教职工正式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工作要求
1.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是深化内涵式发展、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谋划研究,精心组织实施。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党委要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及填写邵阳学院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及“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推荐审批表。经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初评并审核无误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评选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若干,并推荐申报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及“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3.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并盖章,一式2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5430781@163.com)。
附件:
1.邵阳学院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推荐审批表
2.邵阳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推荐审批表
3. 邵阳学院“双带头人”标兵推荐审批表
4. 邵阳学院党务工作示范岗推荐审批表
5. 邵阳学院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推荐审批表
6.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党组织)
7.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